第四章 遇着我,该你倒霉!-《白夜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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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来急忙将桌子上的鲜血给抹了去,再度看了看监视器的镜头,仿佛看到了监视器那端也正在瞧着自己的那双眼睛,不,甚至不止一双。

    伴随着门外的脚步声传来,审讯室半敞着的门被推开,一个犯人被两个警察近乎是以抬的方式抬到了徐来对面的椅子上,然后铐了起来。

    犯人名叫冯登,一个猥琐惯犯。

    从已有的资料上所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局子。

    并且这一次犯案,距离他出局子的时间仅有十一天而已。

    习惯性犯罪到这种程度,这种人就不应该再放出来。

    但这只是徐来的想法,毕竟法也有他顾及不到的地方,但也有他不得已的地方。

    就如同,原徐来记忆当中,有这么一段。

    昔日他去一位大学同学家做客。

    闲聊到游戏以外的新闻时,无意中提到了这几件逐渐增多的“QJ”案件。

    都一致觉得此类案件,官府判刑判得着实有些轻了,应该严惩,甚至是死刑。

    就在这时,同学他那位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母亲端了一盘水果到我们这里。

    放到我们跟前,准备离开时,随口叹息了一句:

    “那是在给人留一条活路......”

    “留什么活路?”

    同学嫌弃的说道:“那种人就应该杀之而后快。”

    起初徐来也是这样想的,但后来,他似乎明白了那位母亲背后的意思——

    并非是给犯人留活路,而是给受害人留活路。

    倘若明知是死罪,那么犯人岂还只是QJ那么简单???

    不得不感叹那位母亲对人间世事认知,远超过这一堆年轻人。

    更加感叹,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很难两全的......

    ......

    接下来是原徐来感叹了又感叹的画面。

    惹得现在徐来早就烦了。

    “无病呻吟!留活路,留你妹的活路!”

    他目光瞧向眼前的这位犯人。

    “你知不知道蹲过号子的人是会被瞧不起的?”

    徐来原本只需要认真的按照流程走就是了,可不知为何,有些话,他想当着这位猥亵惯犯的面,质问出来:

    “那你知不知道即便是在号里面,也是分等级的?猥亵儿童及妇女,那都是要睡在马桶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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