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求订阅)-《这个剑修有点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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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野鸦雀无声,人们的心潮都是因为陆青山的话,泛起了巨大波澜。

    自创战法?

    一个杂血,一个初等魔将,竟然是能自创战法?

    而且还不是那种自己过家家的“战法”,而是足以让他越境打败枫天明的强大剑术!

    《七绝》本身就是魔将这个境界中,少有的强大战法。

    青戈竟然能将这个等阶的剑术进行再创造,加强其的威力!

    这是何其恐怖的天资啊?

    嬴明月英气十足的面庞上也尽是震惊。

    她一双清亮的眸子不断闪动,泛着异彩,目不转睛地盯着演兵台上持剑而立的那道身影。

    枫王府的人心中则是咯噔一下。

    这个赘婿展现出的手段太过惊人了。

    “太厉害了,竟然越一个小境界,将枫王府的纯血给打成了这样,这是天生的战斗奇才啊!”许多人喃喃道。

    他们看着台上的青戈,心绪难以平静。

    青戈对他们剑罗王城之人开群嘲,这件事的确让他们感到十分不满

    但青戈目前所展现出的手段,也确实是让他们感到敬佩。

    崇拜强者,是各个魔族所共有的风气。

    “还来吗?”台上,陆青山看着身受重伤的枫天明,平静问道。

    他并没有选择趁势追击,直接斩杀枫天明。

    这并不可能,因为他若是真想做到这等地步,台下枫王府的人便会立即出手拦下他。

    不然,枫王府的人亲临现场是为了什么?

    毕竟,陆青山的残暴之名已经传得众人皆知了。

    当然,他也没想过这么去做。

    那些寻常魔将,他是可以毫无顾忌地斩杀。

    但枫天明可是来自枫王府的纯血,是枫王府的继承人,身份地位绝然,他没有理由凭白招惹祸端。

    “我败了。”枫天明咬牙道。

    他还有拼命的手段没用。

    可问题是,“青戈”到现在甚至连他的神魔体根基都未使用。

    更别说他还掌握了兵魔一族无上秘法---兵字诀。

    而且,这还只是青戈表现在明面上的底牌。

    谁知道他暗中还有什么手段呢?

    很显然,即使是拼命,他也拼不过陆青山。

    这又不是生死搏杀,陆青山也不是他的生死仇敌。

    他没有理由去做到拼命那种地步。

    所以,他选择了认输。

    这一结果让枫王府的人感到无比失落。

    自家的当代最强纯血,竟然败给了一个杂血的初等魔将。

    这简直是在打击他们的信念。

    陆青山见此微微颔首,随后野性且自信的目光扫遍全场,缓缓道:“今日就先到此为止。

    不过我把话先放在这里,你们王城中人还算是强大,但仍然绝不是我的对手,若是有不服者,尽可挑战我。”

    “我青戈,等你们来战!”

    他发丝飞舞,无比狷狂且自傲。

    台下的人,一时无话。

    经过刚刚那一战,他们已经没有底气轻易开口辩驳陆青山之言。

    毕竟陆青山的实力,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心里有数。

    他们心中甚至产生了几分挫败感。

    竟然真的让他又赢下来了……

    没实力的狂,是跳梁小丑。

    有实力的狂,那叫自信。

    所有人都感觉无话可说,无底气再开口讽刺青戈。

    嬴明月也是霍的抬头。

    她看着陆青山那副意气风发且神勇无比的姿态,面容上满是复杂神色,娇躯微颤,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与此同时,陆青山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

    他福至心灵般地转过头来,刹那间,目光与嬴明月交汇。

    这让嬴明月心中不禁涟漪骤起。

    其实,若是换个人有如此表现,她顶多也就是看个热闹,不会太在意。

    问题是,陆青山在名义上,算是她未来的夫婿。

    虽然陆青山在向她“借”血灵晶时,曾承诺两人只做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的假夫妻。

    但不论如何,她还是不可避免地对陆青山产生了一种极为特殊的观感。

    不过,两人也仅仅只是这么对了一眼。

    陆青山很快就是收回目光,径直离去。

    见“主角”都离场,其它人自然也没有心思再在此处久留,很快就是散去。

    这片地域,最后是慢慢恢复了宁静。

    但是这场风波,似乎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枫王府的纯血也败给了来自森罗王界的杂血赘婿,青戈居然自创了一惊天战法.......

    随着消息传出,更大的震动发生。

    “一个杂血,连败十三同境魔将,还依靠着自创的战法,败枫王府纯血,这是何等惊人战绩啊?”

    …………

    “气候已成啊。”鸿烈魔主府,嬴烈很快就是收到消息,眸子倏地射出如冷电般的锐利光芒,冷冷看着身前的嬴钧。

    “这么看来,青戈与他的那两位兄长,也就差在血脉上了。

    但是血脉的问题,却并不是不能解决的,”嬴烈手指轻轻敲击着桌子,“反而是他的天资,绝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

    “拥有如此本事,自创战法,还能耐心性子,将之隐而不发,直到现在才锋芒毕露,”他似笑非笑道:“人才,绝对是能成大事的人才,有枭雄之姿。”

    “父亲说的是。”嬴钧沉声应道。

    他先前对青戈百般嘲讽与针对,但真当青戈展现出他的本领后,他就已然是将自己心中的不屑与鄙夷全部收起了。

    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瞧不起这样一个注定未来成就不凡的人。

    即使他只是杂血。

    “不用犹豫了,直接与他谈合作吧,在他才刚刚起势的时候投资,才能收获最大的利益。”嬴烈果断道。

    专业的说法就是,“原始股权”总是最有价值的。

    “我知道了,父亲。”嬴钧恭敬应道。

    成大事者,首先得果断,切忌优柔寡断。

    这是嬴烈的座右铭,也是嬴钧所认同的观点。

    .......

    房间中很宁静,陆青山坐在桌子边,在沉思着。

    “名声已经初步宣扬出去,但是目前还不够。”他喃喃自语道。

    要想接触到‘魔’剑,并且能有机会掌控‘魔’剑,他首先要把自己天才的名声坐实。

    这是必要的铺垫。

    先不提他能不能通过战法碑的考验。

    一个赘婿,一个众人瞧不起的杂血,就算他真的接触到并掌控魔剑,怕是王族也不会多高兴。

    他们反而是立刻会以强硬的姿态收回‘魔’剑——就算我自己用不了,也绝不会便宜你。

    所以他需要巨大的名声,和一些在关键时刻,能站在他这边,为他说话的人。

    这只能靠他自己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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