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9章 ?收藏之道-《我穿到六十年后又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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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老太太笑:“有,帝王蟹。”

    路过爱德华的珠宝店,李星星趁机取走他承诺的粉钻戒指,直接套在右手无名指上。

    四克拉半,小小的一粒,镶一圈小白钻,玲珑可爱。

    她的手指纤细,莹白如玉,和这种大小的钻石最相配。

    大克拉的钻石虽然价格昂贵,但对于李星星的手掌来说尺寸过大,土豪气息太盛,作为收藏品是极好的,不适合日常佩戴。

    谢老太太看一眼就嫌小,走出店门后道:“不及我给你的那只,颜色也不如那只好看。”

    那只是纯粉,这颗是浅粉。

    颜色略有一点差距,价格就差一大截。

    李星星搀着她的胳膊,撒娇道:“太大,驾驭不住,我就给收藏起来了。”

    “怎会驾驭不住?个头又不是很大颗,不过十克拉。我今儿戴一颗十二克拉的红宝,你看,指面都没盖住。”谢老太太把自己的左手展示给她看,一只四爪镶嵌的椭圆形鸽血红宝石位于无名指,宽度确实不及指面,不过大小刚刚好,既不过于张扬,又不显得小气。

    以老太太的年纪和气派而言,适合有色宝石,譬如红宝,譬如翡翠,显得庄重雍容。

    谢老太太向她传授自己的经验:“你已经结婚了,便是日常佩戴的戒指也要十克拉左右才拿得出手,太小了不够大气,反倒叫人说寒酸。同样是花十万美元,买一百件一千元的首饰不及买一件十万元的珠宝,前者就是花样多,其实价值有限,叫首饰,戴三五年就丢到脑后,后者却是珠宝,佩戴的时候彰显出体面、大方,而且可以保值,值得珍藏。说到保值的珠宝,讲究品质够好,颗粒够大,瑕疵够少,产量越少越好,物以稀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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