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赵海云回答得可正经了,“我向往无产阶级革命生活,早已于数年前就放弃资产阶级生活,如今两袖清风,要钱有什么用啊?再者,我父亲为国为民,呕心沥血,他捐给国家的东西我怎能要回来?没那个脸,也怕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老陈同志听出他的言下之意。 不了解的人可能以为话里“东西”两个字是指李峥嵘曾经捐出去的家产,但知道内幕的人则明白他是指李峥嵘借李星星之手献上去的资料以及矿产地点等秘密。 确实,李峥嵘捐上去就属于国家所有,和李星星、和他的一双子女都没有关系。 国家当初和谢老爷子签署秘密协议,也只是借用谢家在国外的资本、借用谢珊珊的名字,并不是把所获的一般利益全部给谢珊珊。 当然,事后肯定有李星星的好处。 “你不愧是李公之子,有其遗风。”老陈同志感慨道。 赵海云反倒高兴,笑道:“我的记忆里没有他老人家,大概就这点像他老人家。” “你打算捐多少?”老陈同志问道。 李星星没说三千万美元是怎么分配,但以他对谢老爷子和李星星的了解,既然决定给赵海云兄妹,那么至少给一半。 赵海云回答道:“有三分之一是我的,我可以全权做主捐出十年分红,十年后再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