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西班牙人-《我乃郑氏四代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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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更不愿花费力气去帮助竞争对手荷兰人拦截明郑的船只,吃力不讨好还会得罪强大的郑氏,只有昏了头才会这样做。
权衡利弊后,菲德尔代表乌尔塔多总督向郑克臧正式地提出了一份航海条约。
按照条约规定,郑氏前往爪哇的船只每年只可以在马尼拉近海通行二十航次。
超过航次的船只应当远离马尼拉行驶,从加里曼丹岛东北方向进入望加锡海峡。
同时明郑需要保证不会向南再扩大水师的巡逻范围,这是为了避免明郑对向东进入太平洋的西班牙大帆船形成干扰,并对濠镜澳行驶至马尼拉的商船免征通行费用。
作为相应的补偿,马尼拉将允许二十航次内的郑氏船只在马尼拉停靠补充,并帮助明郑协调苏禄喝文莱的苏丹,让郑氏船只同样可以在北婆罗洲的古达停靠补充。
只需要稍稍绕行不算远的距离便可以获得沿途的港口补充,这条约对明郑来说并不吃亏。
而向南扩展水师巡逻范围拦截前往美洲的西班牙商船更是费力不讨好。
从吕宋北部出发的大帆船本来就少,为这么点船水师的巡逻范围便要扩大一倍不止,完全不值当。
唯一的问题便是对葡萄牙的澳门商船免收通行费,这是明郑无法接受的。
但菲尔德也很坚持,澳门运往马尼拉的清国商品对马尼拉来说很重要。
近期因为明郑收取通行费的行为,葡萄牙人进一步哄抬价格,让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损失了许多利润。
经过几轮沟通协商,双方各退了一步。
菲德尔提议的二十航次提高到四十航次。
而东宁的纺织业如今已经有了出口的能力。
郑克臧保证优先引导国内商人将纺织品运至马尼拉贩卖,以缓解马尼拉因伪清禁海而出现的纺织品匮乏窘境,相应地葡萄牙人的通行费用不可免征。
在实地确认了东宁纺织品的质量和产量后,菲德尔同意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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