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投毒案-《国民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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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金友突然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好机会。

    江远的实力毋庸置疑,从他拥有了自己的团队,而且有长阳市刑警支队的年轻人们愿意加入,就可见一斑。

    长阳市的编制得多难考,考上了长阳市的编制,又愿意主动跟着江远来宁台县,当这种信任是基于能力的时候,这份能力得有多强?

    宋金友原本也没想过能用上江远的这份实力。江远卖给长阳市的时候,卖的价格有多高,宋金友也有所耳闻的。

    没想到江远现在主动提出来做案子,四舍五除二,这就相当于免费用一次许愿瓶。

    这还客气什么,宋金友脑海中首先划过一个案子,就道:「论案件的复杂离奇,我们乡真的有一个。投毒案做不做?」

    就宋金友的预期来说,他更像是邀请人一起做投毒案。

    江远点头道:「看看呗。」

    派出所是不会有命案的,理论上,大点的案子都会上交给刑警队来做。所以,派出所最多的就是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这类的案子。当然,乡镇派出所的案件要复杂一些,特别是在刑警队比较忙的时候,有些案子,派出所就自己做了。

    宋金友咳嗽两声,道:「这个案子是兰竹村的一个案子,暂时还没立案。」

    有报警但无立案,是目前警民矛盾的一个痛点。警方有警方的痛点,民众有民众的痛点。

    各级机关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已经设置了多重辅助手段。通常来说,普通人报案,若是遇到警方不立案的情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要求当事民警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在提出这个要求并坚持的情况下,当事民警通常都会重新考虑是否立案的问题,并郑重给予答复的。

    若是在大城市的话,除非遇到规定不能立案的情况,比如某些民事纠纷,往往都能得到相对理想的答复。

    宋金友所言的兰竹村,显然不是很懂得这方面的技巧。

    江远反而有点好奇的道:「没有立案,你还把这个案子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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