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黄宗羲定律(第一更)-《回到宋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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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一个衙差让一户人家往那个斛里倒粮食,倒满后,衙差说道:“不够。”

    “不是倒满了吗?”

    “总会不准的时候,这个斛可能有点小,按照规矩,要倒堆起来。”

    那户人家不情不愿继续倒,直到把斛倒堆起来。

    那个衙差用脚踢了一脚,堆起来的麦子顿时洒在地上,衙差说道:“不实,继续倒。”

    那户人家哀求道:“官爷,快没了,给我们留点吧。”

    “金贼会给你留吗!你若是不交,前线怎么打仗!如果打输了,金贼到这里来了,你承担得起吗!”

    一边的小孩泪眼汪汪看着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劳作的粮食被强行交出去,想到自己又要饿肚子了。

    那户人家依依不舍把剩下的倒下去,直到堆了个尖尖,衙差才满意。

    这就是古代交税过程中的“踢斛”和“堆尖”。

    这种光荣传统,一直被流传下去,到大明崇祯年代,朝廷加派三饷,各地官绅挖地三尺找当地脚法一流的人去收税,就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脚法稳当地将粮食颠簸出来,让百姓再多加一点。

    试想想,一户人家多加一斤,一个县两万户就是两万斤。

    这些可都是进了地方官老爷、乡绅的口袋的。

    所谓的吸血大法,就是要懂得一口一口地吸。

    赵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就是直接以粮食作为税的弊端,它缺乏标准化和透明化。

    如果是交现钱,就简单多了。

    当然,到了清代,有以银子作为税交上去,可是银子运输中也有损耗,于是损耗的这一部分,就必须百姓承担,这叫火耗。

    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就是白银交税中,将损耗的那一部分变成正税,定标准化,不让地方动手脚多收。

    真正想要解决耗羡的问题,其实有耐于纸币。

    如果百姓都用纸币交税,就不存在“踢斛”,“堆尖”这种把戏了。

    而且那时候,可以废掉耗羡,以公职人员运输税钱,彻底标准化税收过程。

    过了片刻,李保正来了,满脸堆着笑容:“王官人,这次的都收完了。”

    “都收完了?”

    “完了。”

    王麻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对周围的农民们说:“多谢诸位的税粮,剩下的,记得尽快准备。”

    说完,他对赵宁说道:“赵官人,要不一同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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