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剑哥? 当我丁浩哥的还没有出世呢! 你小子敢占我便宜啊! 石中剑嘴角一笑,上钩了。 早就想跟你切磋切磋,看看到底谁更厉害了。 石中剑全身真元涌动,属于圣贤境的威势向着丁浩压了过去。 石中剑右手握拳,向着丁浩轰了过去。 轰 石中剑全力的一拳还是挡不住丁浩的轰击! 直接被丁浩轰入到墙壁之中,挂了起来。 卧槽。 石中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路过。 丁浩这个畜生怎么还是这么强横! 他可是已经达到了圣贤境啊。 一拳的力量超过了十六万斤的力量! 居然不是丁浩的一合之敌! 这怎么可能。 这也太恐怖了吧! 石中剑这下老实了,敬畏的看着丁浩。 丁浩握着拳头再次欺身而上。 石中剑怕了,赶紧认输,不认输要被打成猪头了。 他英俊的外表就不可能得以保存了。 “丁师叔,同门切磋,点到为止,我认输拉。” 丁浩的拳头在距离石中剑脸庞很近的时候停了下来。 拳风吹的石中剑的面皮都变形了。 太恐怖了。 石中剑默默下了一个决定,以后绝对不会再找丁浩这个妖孽切磋了。 “呵,那我是叫你剑哥还是小石啊。” 丁浩笑着说道,看着挂在墙壁中的石中剑。 “小石,当然是小石了。小石又好听,又可爱,我太爱了。” “丁师叔,能不能把我先放下来,大家好好的交流啊。” 石中剑神色祈求。 丁浩将石中剑从墙壁中挖了出来。 石中剑保持和丁浩这个妖孽一定的距离。 实在是对丁浩有了心里阴影啊。 “你的修为还不错,以后师弟师妹们,你要多花费心思教教。” 丁浩认真的说道。 “那是肯定的啊,丁师叔,我肯定办到。” “那好,明天就在翠微峰,我准备举办一个修行交流大会,你就是主讲之一。” 丁浩马上拍板了,明天修行大会丁浩一个人讲可不行。 要兼容并包,兼收并蓄,集众家之所成才行。 “卧槽,丁师叔不带这么坑人的啊。” 石中剑一张苦瓜脸。 遇到丁浩就没有什么好事发生啊。 “死人山要出世了,安定的时间不多了,能让大家提升多少,都看缘分了。” 丁浩认真的说道。 “好吧丁师叔,说好了,我可是最后一个出场啊,我有社交恐惧症的。” 石中剑看着丁浩,只能支持丁浩一波了。 剑宗存亡,匹夫有责啊。 丁浩搞定的石中剑,又陆陆续续的拜访了石渊,柳天都,西门道一几人。 丁浩拜访石渊等人就比较恭敬了,没有那么张狂放肆,执平辈礼。 石渊等人都举双手赞成。 目前归元剑宗的最强战力就是神无月,圣贤境九层。 离巅峰还有半步天境还有一大段的距离。 接下来就是丁浩,还有他们这些老不死的。 但是石渊等人修为平平,圣贤境三层。 放到整个正魔战场不过是大一点的炮灰罢了! 归元剑宗现在的实力只是比无极剑宗,凌天剑宗要强一丝丝而已。 接下来的正魔战场正面对抗的主力。 还是要交给战神殿,太虚宫以及蜀山剑宗三大宗门。 如果能够提升大部分归元剑宗弟子的实力,那可以增加一分存活的几率,那也是很好的。 所以石渊等人都同意了。 第二日,归元剑宗响起了一声悠扬的钟声。 这是召集令。 所有的弟子都往翠微峰集合。 所有的归元剑宗弟子都来了。 内门的也好,罗浮山的杂役弟子也好。 所有的弟子加起来也才区区一万人! 人数还是太少了! 这些人上去打架,必定被魔族大军直接淹没。 魔族大军随便一个军团就有上百万人! 人数上的差距实在过于巨大! “今日举行一个修行交流会,我会将自己的修行体会分享给大家。” “大家可以借鉴印证,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突破带来一些帮助!” “然后五峰的峰主都会分享自己的修炼心得,希望大家认真听讲。” 丁浩首先说了起来。 下面的人群很安静,都在认真听讲。 丁浩讲自己从凡人境一直到地藏境的心得体会一一说来。 讲了两个小时。 许多低级弟子听的如痴如醉。 有两三个弟子竟然当场突破了。 都是入道境的弟子。 接着凡人境的杂役弟子也开始突破了。 整个校场上陆陆续续响起了境界突破的声音。 石中剑统计了下,竟然有三十位低级弟子突破! 这个数量还是很多的。 石渊等老一辈的峰主看到台下那么多弟子突破,心中还是非常欣慰的。 丁浩举办的这种形式的交流会很有必要。 对于低层弟子的帮助非常巨大。 接着就是石渊上台分享。 这个时候,天边一道长虹浮现! 来人穿着战甲,威风凛凛。 “战神殿,战列求见归元剑宗宗主神无月。” 莲花峰神无月飞了出来。 “神无月有礼,不知道兄有何见教?” “尊战神殿殿主之令,特邀归元剑宗主事之人参加两日后的宗门会议。” 战列传音入密。 “请道兄转告殿主,两日后归元剑宗必定到场。” 神无月同样传音入密。 “恭候大驾!” 战列转身就走。 真是来如风,去也如风! “小贼!” 神无月讲丁浩喊了过来,两人一起回到了莲花峰! “小贼,明日和我一起去战神殿!” “可以啊月儿。” “这次出行可是保密的,明日我会向石渊交代一下,这段时间内就让石渊主持宗门大事。” “一切都挺你的。” 丁浩笑了起来。 “对了月儿,你多久晋级圣贤境巅峰啊!” 丁浩问了起来。 “快啦,差不多还需要一个月吧。” 神无月笑着说道,她的突破在圣贤境来说已经算是相当的快了。 当然不能跟丁浩相比。 丁浩这个妖孽,不能以常理计。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