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八千两,对灵剑山来说还真不多。 说句起死人不偿命的人,也就是洒洒水而已。 可是他上官轩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有人收整数是往上收的? 怎么? 他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 不过,逍遥王说的那些话也着实气人。 什么叫多出来的几天送给他们? 什么又叫少算的伙食费,就当给他们白吃了? 这人会不会说话! “八千两不好听,我给你一万两。” 不蒸馒头争口气。 上官轩直接从袖口里掏出一张面额为一万两的银票,递到逍遥王面前:“多出来的两千两,就当我请魏兄喝酒了。” 钱财嘛,都是身外之物,上官轩从不把银钱放在眼里。 但凡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 别瞧着他跟逍遥王一样,都是个惧内的货。 可在银钱这一块,他拥有完整的使用权。 不像逍遥王。 光知道自己家有钱,但一个铜板都摸不着。 这不? 瞧见一万两银票被递到自己面前,逍遥王都快感动得流口水了。 ——一万两。 ——一万两啊。 ——自打成亲后,我就没摸过一万两的银票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