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为了养儿子,把女儿给卖了,还签死契? 这算是父母吗? 不过转念一想,这种人哪里都有啊。 就好比上一世她在的孤儿院。 孤儿院里,除了身体有病家里头不要的以外,大多数女孩子,其实都是因为吃了女儿身的苦。 家里穷,又重男轻女。 生了姑娘不想要,就想办法遗弃,重新再生。 别以为新时代这种事情不会有。 在大家伙儿看不见的地方,这样有着旧思想且不负责任的人,数不胜数! 诗情还在说着那个丫鬟的事情呢。 “不过这个招娣也算争气,进王府的时间虽然不长,可为人机灵,会动脑子,干起活儿来手脚麻利,在王府里人缘也不错。 只可惜啊,她进王府的时间太短了,也没在哪个院子伺候,只是负责前院的洒扫。 再加上她父母时常来找她要银子,不给就要挨打,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这几天,她跟十三走得很近,昨天还给十三送了吃食,看来是铁了心想为自己寻一个庇护。” “十三接受人家的吃食了?” 暖宝等诗情把话说完,便问了句。 诗情点点头:“接受了,还当着人家的面吃了。” “十三喜欢那姑娘?” 暖宝又问道。 这一次,诗情倒没立马回答,而是想了想才说:“应该是有好感的,那丫鬟容貌清秀,又会说话,很讨人喜欢。” “那就让她来长乐园做个粗使丫鬟吧。” 暖宝叹了口气,便冲诗情画意道:“只要这一个,别的人都不要。 等她来了以后,你们派人暗中盯着她,看看她的秉性如何。” 说罢,暖宝看了一眼守在院门外的十三,又道:“姑娘家出身不好,这不是她的错,她也没得选择。 我欣赏懂得为自己谋好前程,为自己将来打算的人。 但如果她秉性不佳,对十三没有任何感情,完全出于利用,那她和十三的事儿,便不可能成。”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