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陈不凡蹲下身子,拿掉女孩的枯草。 只要买下了,就不必戴着这棵草了。 “丫头,你今年几岁了。” 小女孩露出怯怯的眼神,“我……我九岁。” “饿不饿?” “饿!” 这个字发自内心。 “走,带你去吃饭。”陈不凡拉着她细细的胳膊。 “嘶!”小女孩倒吸一口凉气,眼眶通红,眼泪打转,都快哭了。 “怎么了?身上有伤?”陈不凡意识到了什么。 “叔叔每天打我,嫌弃我卖不出去,还吃他家饭。” “叔叔?你们有血缘关系吗?” “有!他是我亲叔叔。”小女孩脆生生道。 这般丧心病狂?如此可恶? 亲叔叔卖亲侄女? 什么人心,什么人性。 简直丧心病狂,丧尽天良。 说来话长,小孩没娘。 女孩的父母在去年得了一场重病,双双离世,家里的一双儿女托付给了弟弟。 作为抚养,家里的地和屋子作为报酬。 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信誓旦旦的保证。 又是好生照顾,必定抚养成人。 等离世之后,就完全变了嘴脸。 整天对小家伙不是打,就是骂,没过一天好日子。 喝醉酒了,有时候打一夜。 小女孩穿着赃乱的衣物里面,全是伤痕累累,数不胜数。 小女孩是姐姐,弟弟在两个月前就被买走了。 只留下她一个。 陈不凡如果早点知道男子如此行为,当时就该杀了他。 可惜让他走掉了。 陈不凡领着小女孩进入一家饭馆,店小二为之驱赶,说什么乞丐一律不许入内。 说他瞧不起人吧,也确实有苦衷。 做生意的,一个乞丐上门吃饭,谁愿意进啊,耽误生意。 直到陈不凡拿出仙石,放在桌上,店小二才点头哈腰,连忙赔着不是。 人就是这么现实。 每个人都在向现实低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