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比如,双龙皮鞋,这一听,就特别的有国风意味,但对于许多人来说,也感觉土得掉渣。 但叫龙韵,这意味,又感觉上了一个层次。 “叫龙韵——初臻吧。”小玲兴致勃勃建议:“我小说的女主,就叫初臻,我再改改,让男主角叫龙韵。” 可以说,这样的取名方式,很琼瑶。 但是,对于女人来说,这样的名字,就是感觉挺有诗情画意,挺有意境的。 “行。”徐二龙想了想,拍板决定:“奢侈品这个总体品牌,就叫龙韵。以后,再每出一个系列,再给系列取个名。” 这确定下品牌名字,小玲也顺着思路往下写了。 结果,小丫头的思绪,还没从她的爱情故事中给摆脱出来。 于是,品牌故事,就延续了这个爱情故事。 “我龙韵,不负天下人,唯独负了初臻……” “那些都是挺好的,可我只要我的初臻。” “一年又一年,林花儿谢了,桃花儿开,龙韵一人一马,仗剑天涯,陪伴他的,唯有初臻送他的那只香包。” “今生不能与你结为夫妇,下一世,我一定提前等着你,拿着你送我的香包,在我们最初相见的桃源仙洞等你……” 徐二龙一边看,一边笑,这惹得小玲直跺脚。 明明这么凄美的爱情故事,怎么成了笑话? “二哥你再笑,你自己写。”小玲火了。 “没有,我没有笑。”徐二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只是感觉我妹妹写得太好了,我高兴得合不上嘴。” 这话说得,连温叶都跟着笑了。 吵吵闹闹中,总算把这个方案的初稿给搞定了。 总之,这个手提包的来历,就往前诞生了几百年。 若干年后,考古学家们无意中发掘出一座坟墓,墓中的主人尊贵无比,从满墓室的陪葬品,就能看出他的身份。可是,在墓主人的手中,紧紧攥着的,唯有那只香包,经过这么多年月,香包弥久弥新,依旧完好如初,不受岁月的侵袭。 随着这段历史的揭开,这个香包的主人,也最终查明了身世。 如今,经过几百年过去,龙韵的后人,为了祭奠祖先,家族中每诞生一个孩子,就会缝制一个包,算是身份的象征。 “行,就这样。”徐二龙定好初稿,让小玲再给修改修改,润润色,然后,发给那些杂志周刊。 哪怕是花钱上杂志,徐二龙也愿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