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荒土焦尸,财帛动人-《我有一卷度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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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琛待他走后,朝那新的坟头招了招手,便有一道幽魂从雪土里走出来,跟着他进了屋。
风雪里,少年看坟人在前,无法瞑目的鬼魂亦步亦趋紧随其后,这一幕像极了那传说中的阴间来使,带领无法安息的灵魂前往冥土。
进了屋,照旧紧闭门窗。
余琛取出度人经卷,将这烧得黝黑的凄惨鬼魂,摄了进入。
金光大放之间,走马灯一幕幕在余琛眼前闪过。
这走马灯的主人,也就是那具焦尸名叫王海,是一个靠力气吃饭的挑夫,每天靠自个儿卖力气帮人挑抬,来养家糊口。
他家里,有一个因为得病而干不得重活儿的妻子,还有一个年仅三岁的小丫头,以及一个整天只能躺在炕上的八旬老母。
一家四口,全指着他一个人吃饭。
虽说如此这般,基本能过日子,养活一大家子人,但王海心头却焦虑得很呐!
这整个家的一切,都压在他身上,而他挣的银子,也不过足够支撑日常开支而已。
攒不下一点儿钱。
这也就意味着,倘若他出了任何意外,哪怕是染上风寒歇两天,家里妻儿老母都得饿肚子。
他能不愁的?
但幸亏老天有眼,事情的转机,大概大概半个月前。
那个时候,渭水发生了两件大事儿——王家老爷子重金悬赏噬人大虫的消息传得火热的时候,州府的金阳商会也途经渭水,中途因为雪崩折损了人手,只得在渭水招募护卫和挑夫。
这两件事儿,都是赚快钱的法子。
前者,是属于那些刀口舔血的练家子的,后者却是属于王海这样空有一身力气的普通人。
于是,在正青帮和余琛准备着去猎杀大虫的时候,王海和一众挑夫跟着金阳商会去了。
兴许是机缘巧合,又兴许是机会来了。
总之,在护送商会的途中,金阳商队遭遇了狼群,又折损了好些人手。
在与狼群的追逃中,王海仗着身强力壮,机灵敏捷,拼着老命,救了金阳商会的一个执事。
而他自个儿,也因此被咬伤了一条小腿。
救命之恩,金阳商会的执事为了感谢他,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跟着金阳商会回州府干,二是折现,给他一笔钱财。
王海想到家里妻儿老母,无奈地选择了后者。
于是在返程之时,那金阳商会的执事给他一个锦囊,锦囊里有六枚成色极好的金铢。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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