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以后的日子里,他跟着黑水帮原先的二当家刀口舔血,武斗拼杀。 江湖刀光剑影,免不了打打杀杀。 第一次斩杀并非“死囚”的饶时候,祝恪惶恐而不安,一整夜都没睡着。 但人这种玩意儿,最可怕的,就是习惯。 一次次的杀戮与死斗里,祝恪的心,逐渐麻木。 人命,在他眼里已不再需要任何敬畏,他能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砍下别人脑袋。 毫无负担。 时光悠悠,祝恪在黑水帮的地位越来越高,武功越来越深厚,日子过得越来越高,心也越来越黑。 直到黑水原二当家病故,突破了先之境的祝恪在黎沧海的推荐下,当仁不让地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接管了从德教坊的事务,挣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这些年的祝恪,吃最好的,穿最贵的,睡最美的,手掌大权,威风凛凛,令渭水百姓无不闻风丧胆。 后来,某一,他碰见了曾经的同僚——那个装病不去行刑的刽子手。 此时此刻的同僚,已是垂暮苍老,抱着那般锈迹斑斑的杀头刀,像个痴痴呆呆的老头儿。 故人相见,再不相识。 俩人错身而过,此生便再也未见。 没过多久,祝恪便听闻他的死讯,心头更加庆幸! ——庆幸那清早自个儿没有跟着他们装病,而是提刀砍下了余铁生的脑袋。 否则,他怕到死,也要在那逼仄阴暗的寝房里住上一辈子! 哪儿有如今这般荣华富贵? 这种庆幸,一直持续到今儿夜里。 在那个杀人如麻的摘头恶鬼将骨剑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的时候。 祝恪突然开始怀疑起来。 自个儿当初的选择,当真是对的么? 做这黑水帮的二当家,享尽荣华富贵,当真是对的么? 那曾经的同僚,纵然贫苦数十载,但听闻儿孙美满,死时亲眷悲哭,安度一生。 但自个儿成了那黑水二当家以后,不敢娶妻,不敢生子,如今要死了,别入殓安葬哭丧,更是连全尸都没留下。 祝恪的双眼里,倒映着那苍白的骨剑,唰一声落下。 他张开干涩的嘴唇,喃喃自语。 “如果那,我也病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