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恪守本心,何错之有-《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2/3)页

    谭殊从小听这些话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有些不耐地制止了他们的唠叨,然后换上唯一一身没有补丁的衣裳,步履轻快出了门儿。

    大抵因为他太过高兴,太过雀跃,所以头也没回。

    ——直到后来他方才明白,这是他这辈子做得最错的那个决定。

    出了门,踏上街。

    谭殊只感觉空气都甜如蜜糖。

    街头巷尾那些龇牙咧嘴的流氓都显得和蔼可亲。

    深秋的冷风都是如此温暖动人。

    因为,他的命运,要改变了。

    或者说,要结束了。

    出门过了三条街,他刚走出云锦坊。

    突然瞥见街上,一头灵光闪闪的黑马,耀武扬威而过。

    马儿背上,还坐着一个锦衣玉袍的富公子,神色兴奋,横冲直撞。

    过往行人,莫不纷纷躲闪。

    谭殊认得那马,乃是一种妖与兽杂交的妖兽“黑云蹄”,成年的黑云蹄,拥有开海境的战力,既可当做坐骑,又能协同作战,颇为不凡,非要说缺点就是性情暴戾,难以调教。

    而那公子,他也认得,乃是怀玉城里有名的天骄人物,是主城宗族世家金家分宗的嫡系血脉,年纪同他一样,但却已是下品灵相道行。

    总而言之,是那天生星辰一般的人物。

    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此人风评极差,欺行霸市,无恶不作。

    关键是这家伙还有眼力见儿,欺负也欺负知根知底的街坊邻里,对那些生面孔从来不招惹,因此一直以来也没惹上什么大人物。

    更是听闻此人极擅谄媚,反而还在主城也认识好几个“天骄”,当然,别人认不认识他又是另外一说。

    这不,平日里大伙儿一见是他,立刻躲得远远儿的,谭殊也是一样。

    反正吧,大伙儿一直以来,都生怕惹上这丧门星。

    可今天,出了意外。

    那黑云蹄不晓得是因为没调教好,还是咋地,总而言之,突然暴起,横冲直撞!

    过往行人,纷纷闪躲。

    可坏就坏在,它冲过去的方向,有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被吓傻了。

    电光火石之间,啪一声,踏成肉糜。

    这出了人命,众人围观,议论纷纷。

    那马上的金公子,眉头紧皱,当下想到的不是如何弥补,却是威胁周遭,不让乱讲。

    不多时,怀玉城守的灵吏来了,面无表情,询问如何回事。

    那黑云蹄的主人金公子,却是倒打一耙,说是那小娃娃故意激怒黑云蹄,让其发狂,幸亏有自个儿全力制止,方才没有酿成更大恶果。

    灵吏们环顾四周,寻找人证。

    与此同时,那金公子也目光灼灼,剐过人群,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最终,没人敢说话。

    但谭殊,浑身却好似有一股滚烫的血在流!

    他实力不济,救不下那蹄下亡魂,但面对怀玉灵吏,至少也要说出实情!

    他走出去的那一刻,有人拦他,意思是那不是他能惹的起的人。

    可谭殊没有退却,他这会儿脑子里只有他爹常挂在耳边那句话。

    ——修道不修心,道行再高,也是祸害。

    他一步踏出,将所见所闻,尽数告知灵吏。

    后面的事儿,就简单了。

    上京律法,凡坐骑灵兽暴走害人者,斩其元凶,罚其正主;若正主修御兽之道,当同罪。

    意思是,你的坐骑伤了人,它就得死,你得受罚;如果是伱指使或你本就修行御兽之道,就一起死。

    金家是个古老世家,但怀玉城的金家,毕竟只是一个小小分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