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乱命-《带有沈烈张静修名字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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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墨迹稍干之后,沈烈便将这道密旨拿起来看了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钦命东厂理刑百户沈烈为治蝗大使,命东厂,锦衣卫各卫所,各县各府……务必听从调遣。”

    沈烈手捧着圣旨,笑得嘴巴都歪了。

    虽然他不是第一次接到圣旨了,可上次那封相当于委任状,严格说起来不算正经圣旨。

    这才是正经八百的皇帝诏书!

    这是啥?

    此刻沈烈心花怒放,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钦差么,虽然他这个钦差没有尚方宝剑,也没有传说中的先斩后奏之权。

    不过能调派东厂和锦衣卫的人。

    这权力已经大的没边了!

    并且真的追究起来,咱皇上也没破坏规矩,毕竟东厂和锦衣卫不都是天子直属么。

    皇上给东厂和锦衣卫下密旨不是理所应当么。

    至少名义上如此……

    沈烈兴奋之余却又发现了些什么,这密旨上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上面并没有加盖玉玺。

    沈烈面色变得古怪,在心中嘀咕了起来,没有玉玺的圣旨管什么用,那还能叫圣旨么?

    可沈烈又不敢问,只好装模作样的暗示了一番:“陛下……小人总觉得这圣旨有些不对。”

    玉玺呢?

    在沈烈的暗示之下,朱翊钧脸色一僵,眉宇间不免有几分尴尬,如今他虽然年满十八了,却还没有亲政。

    他自然是没有资格动用玉玺的。

    并且按照大明的制度,玉玺也不在他的手中,玉玺这么重要的东西,一向是由司礼监掌印太监负责代管。

    甚至大明对于玉玺的使用,圣旨的颁布有着一套严格的规定。

    皇帝是不能随便下圣旨的!

    除了任命东厂或者锦衣卫,或者内庭里的直属官员,大明天子下的每一道圣旨都是要经过内阁审核的。

    内阁同意之后,才能送到司礼监,再由内廷太监大总管加盖玉玺,这样才算是走完了流程。

    若不然。

    那便是天子乱命!

    天子若是敢乱命,可是要被内阁驳回的,这样的乱命叫做中旨,其实就是废纸一张。

    在文官集团足够强大的时期,大明天子的中旨若是没有得到内阁同意,甚至连紫禁城和文华殿都出不了。

    尤其是对于朱翊钧这种还没有亲政的少年天子来说,就更没有资格下圣旨了……

    可问题天子又是大明王朝的最高统帅。

    这不就出事了么?

    正是这种自相矛盾的制度,便催生了天子直属的锦衣卫,东厂,甚至西厂大行其道,绕开了内阁直接对大臣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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