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环境符合,法外狂徒运行中…】 紧接着,李晨脑海中就多了许多案例和一个名叫张三的朋友… 接收完信息,李晨沉默了。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法律竟然还能这么用… “不愧是法外狂徒,还真是狂…” 里面的很多案例,都是一位知名律师曾经在某平台上普法所提出的。 想到这里,李晨也是准备修改一下直播间内的标题。 《如何做到犯法又不犯法,法律人士现场为你解惑!》 改完标题,李晨又是冲了一万斗币,再次开启引流服务。 引流服务开启,直播间内也是陆陆续续的开始上人。 “保温杯里泡枸杞?这主播有点东西。” “标题党?” “我也是冲着标题进来的,想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犯法又不犯法。” “兄弟们,我刚刚出去了一趟,这个家伙还真是律师…” “主播,请开始你的表演…” 李晨拿起保温杯打开喝了一口温水。 “这难道是传说之中消失已久的神术润嗓?” “快闪开,主播要开始装b了!” “刚进来的时候我就感觉主播有点东西,如今看来还真是。” “兄弟们,我想下车了,这个家伙有点惹不起的感脚!” “好了,大家久等了。” 李晨看向直播间,准备抛出第一个案例:“我想问一下大家,嫖娼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就这?” “卧槽,我都拿起了小本本准备记下,你去告诉我这?” “主播标题党,还有些脑残,赶紧溜了。” “主播,你能不能行?” 看了看评论,李晨露出一丝笑容:“看来大家都认为嫖娼是犯法的行为,没错,他违反了我国治安条例处罚法,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天实在是按耐不住心中的寂寞,就找了一个小姐,约定好了要给五千块。” “而那个小姐到了酒店之后也是十分的卖力,事后我的朋友却给了她一张五千块钱的冥币。” “那小姐一看到冥币瞬间怒火攻心。” “老娘那么卖命的伺候你,你却给我一张冥币?” “两人拉扯了半天,我的朋友也不愿意掏钱出来,忍无可忍的小姐,秉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原则,掏出自己的手机准备拨打报警电话,放出狠话要把他一块送进去!” 说完问题的李晨便开始询问直播间内的网友:“那么请问,我的这位朋友他的行为能不能不构成嫖娼进行处罚?”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