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郑家食肆-《穿成炮灰后我靠内卷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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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子祯不是个会苛待下属的,见此情景,她直接把自己叫的那只烧鸡给分了分。

    她让食肆老板单独给她留下了一个完整的鸡翅膀,剩下的则全都让食肆老板另外装盘,放到了那两个侍卫面前。

    食肆的厨师是食肆老板的妻子,负责给他妻子打下手的小姑娘是他们夫妻的小女儿,负责和老板一起跑堂、收钱的则是他们的二儿子。

    两人原本还有个长子,只可惜在去年被朝廷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传回。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这个长子,在五六岁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和隔壁邻居家的姑娘定了亲。

    被抽中服兵役,男孩子自知平安回来的希望不大,于是说通父母,主动提出要和未婚妻解除婚约。为表歉意,男方一家主动表示,聘礼他们不会收回。

    然而女方一家却不同意。

    他们一家平时全靠给人打零工过日子,家境远不如做小生意的隔壁邻居富裕,好不容易仗着地利之便攀上这么一门好亲,女方父母还指望着以后女儿女婿当家了,能够伸手拉拔自家的其他儿女,自然不会同意就这样直接退亲。

    一家子臭皮匠凑在一起,最终想出了一个让男方家的二儿子顶替自己哥哥去服兵役的“好主意”。

    可问题是,食肆老板的二儿子,当时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半大孩子。

    他大哥比他大了五岁,两人中间还有一个比他大了三岁、马上就要出嫁的他大姐。

    年龄差摆在这,食肆老板的二儿子就算想替自己哥哥也是替不了的,更何况他哥哥本来也舍不得让自己不够年龄的弟弟去服兵役。

    食肆老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自己亲家的这个提议,甚至因为对方把主意打到他还没成年的小儿子身上,食肆老板越发坚定了要与这家人解除婚约的想法。

    现在已经不是他儿子不想祸害对方姑娘的事儿了,是他不想再跟心思不正的这家人有所牵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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