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被迫当爪牙-《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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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名士身份不与高宷合作也没有用,如果王文龙有个举人的功名他大可以不搭理高宷,如果高宷胆敢欺负他,士林中人都会帮忙。

    可实际上王文龙连科场都没有进过,连个秀才都不是,福建世林知道他是谁呀?如果他真的被高宷惩罚,只怕没有一個人会出来帮他。

    王文龙再三思索,发现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顺从高宷的意思,所以一进屋就没有装什么民事风范,直接露出一脸狗腿模样。

    高宷听说王文龙是个没有功名的文人之时也是略略失望,他虽然嘴上说着痛恨那些臭老九,但是身在大明毕竟心中对读书人还是有几分敬佩,本来也是想招纳一些读书人到府上做幕僚。

    可一番交谈之后却觉得王文龙这人颇讨自己喜欢,于是吩咐说道:“既然如此,你就留在我府上先做个幕僚,功名什么,日后慢慢考取也不迟。”

    王文龙心中明白留在这个死太监府上做了幕僚以后在士林中还不被人给痛恨死,那还说什么考功名?

    此时的院试可是不糊名的,他做了高宷的幕僚之后再进场科举,若碰到一个讲究名望的科考官员,只怕直接就把他的文卷给刷了下去。

    如果留在他府上做事,只怕自己以后在士林的名声就臭了。

    而且这种家伙根本就不会保着下属,历史上高宷和所有太监一样,每次都是丢下属去顶锅。

    也就是林世卿这种傻子才会乐呵呵的给他办事,还想着能够借此高攀一步。

    王文龙试图挣扎,“回公公的话,俺只是个写小说的,并没什么实干本领……”

    高宷道:“我看过你的《儒林外史》,如果不是人情练达,如何能够写出此等佳作?”

    “难道你不想留在我府上帮我干事?”

    “这……”

    高宷眼珠儿一瞪:“你若是再多话,我便直接将你拿到有司法办!根据黄甲文策,你本是建阳县人,又没功名在身,怎么能够来到福州?光是这一条就能关上你三年!”

    我去你的!

    王文龙心中忍不住开骂脏话,原来这死太监在这里等着自己。

    大明是有黄甲法的,理论上除了入了商籍和得到功名的人,谁都不能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十里的范围。

    但是这条法律早在朱元璋时期就已经存而不用,告到衙门里也没有人会抓,要不然满天下做生意的商户全都是潜在的犯人,整个大明的商业都不用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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